各乡镇(街道、场)、经开区:
根据《欧洲杯哪里投注: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号)、《欧洲杯哪里投注: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88号、苏农计[2025]3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欧洲杯哪里投注_欧洲杯线上买球-外围app官网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以实际占用的面积为准。
2.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检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等;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经县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6.经县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种植经济林果、苗圃,进行螃蟹、青虾等浅水养殖和水草、莲藕种植。
(二)补贴计发依据和标准。
以农户确权证登记面积(若特殊原因未能够确权的,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准)、经县政府认定的村组机动地和国营农场耕地面积、通过国土部门认定的新增耕地面积,扣除不得享受补贴的面积后作为补贴实际发放依据。本年度原则上以2025年实际发放面积为计发依据,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120元/亩执行,发放面积有变化的需按村提供说明。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1.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明确的不予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经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或经管站盖章(国有场圃的土地流转协议经主管局盖章)。
2.村组机动地在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时,村组应当与承包主体签订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明确的不予发放补贴。未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的,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享有。
3.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已发包给农场职工或其他经营主体的,应签订耕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耕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明确的不予发放补贴。由农场自行经营耕种的耕地,补贴资金归农场集体享有。
(四)其他要求。
各乡镇应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三、工作流程
(一)建立补贴清册。
各村民委员会在填报《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分户登记清册》时(附件1,以下简称《分户登记清册》),填报信息来源据实填列非农业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等扣除项,确定各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按照补贴标准计算应享受的补贴金额,由村级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补贴面积和金额核实及公开公示。
各乡镇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政府公章,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农技部门填报《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分村汇总表》(附件2),由经办人和乡镇负责人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装订成册于2025年4月30日之前分别上报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审定后,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兑付。
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审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组织乡镇财政部门在5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录入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6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社保卡账户或者对公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乡镇村民委员会、财政、农技、农经等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作流程中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乡镇必须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咨询及投诉。
(三)严格执行规定。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工作流程规定做好补贴面积及金额登记造册、核定和补贴资金计算、公开公示、发放等工作。补贴资金必须全部通过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操作,款项摘要统一注明“耕保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户社保卡账户,或者发放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
(四)建立补贴档案。各乡镇要建立发放面积台账,便于核查面积变更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核发准。由村民委员会在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面积分户台账清册》(附件3,以下简称《分户台账清册》),附原始计发依据、变更原因、核增核减变动情况等。乡镇农技部门填报《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面积分村台账汇总表》连同《分户台账清册》装订成册,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五)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设立补贴监督电话(县财政局0518-87775628;县农业农村局0518-87219812),通过媒体及各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纳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县财政、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县纪检监察部门将补贴发放情况在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监督,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
1.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分户登记清册
2.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分村汇总表
3.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面积分户台账清册
4.东海县202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面积分村台账汇总表
东海县财政局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